民法典宣传月,让彩礼归于礼——回河人民法庭开展“抵制高价彩礼 弘扬文明新风”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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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到来之际,济阳区法院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常识,积极营造治理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的浓厚氛围。 5月13日适逢回河大集,济阳区法院回河人民法庭联合回河街道办事处、回河司法所、回河派出所、济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室组成“乡村振兴法治专员”队伍开展法治宣传,回河法庭重点开展了“抵制高价彩礼 弘扬文明新风”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册、拉横幅、“拉家常”“举案例”等方式,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来往的群众解读了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内容。其中,对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返还规则、诉讼主体资格、嫁妆处理规则、共同生活认定规则等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详细说明,力求让群众听得进、记得住、传得开。同时,向群众发放了《抵制高额彩礼、树立文明新风倡议书》,倡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恋爱观,在择偶时以人品、感情为重,不被物质、钱财所累,自觉抵制高额彩礼,树立文明新风,建设幸福家庭。另外,干警们也对群众咨询的相关立案、保全、执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下一步,济阳区法院将借助多元化普法宣传方式,打造基层普法宣传矩阵,提升《民法典》及《规定》中彩礼新规的群众普及度。同时立足职能优势,降低婚约财产纠纷发生率,以裁判结果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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