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 > 规章制度

济阳法发〔2021〕3号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2021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文件年营商环境评价“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9日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文件

  

  

  济阳法发〔2021〕3号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号),切实做好今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经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就“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评价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2020年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主要衡量中小投资者在利益冲突情况下受到保护的程度,指标下设信息披露程度、公司透明度指数、董事责任程度、股东权利指数、诉讼便利度、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指数6个二级指标。据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反馈,“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存在的主要问题:1.证券期货案例汇编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整理的审判案例汇编中仅涉及简单公司纠纷,针对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相关案例的整理归集和通报机制有待加强;2.代表人诉讼制度有待完善,中小投资者缺少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启动代表人诉讼的难度较大,权利登记较难。

  二、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一)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方式的变化

  今年5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式做出重大调整。通知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要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重点采取公开信息分析、问卷调查、暗访和直接听取市场主体意见等方式,确需地方提供材料的,通过线上提交公开发布的文件和数据,明确要求不得组织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答题、考试。

  (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评价体系的变化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修改意见的函》,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评价体系做出 修改,减少了二级指标,修改后的指标包含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诉讼便利度、多元化解纠纷解决便利度、维权救济度。

  三、2021年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新要求

  1.坚持目标导向,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专班建设。根据指标评价内容挑选学习能力器、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组成指标专班,优化人员结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专班的专业能力。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部门之间明确职责分工,聚力攻坚。三是强化上下沟通联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在重点任务推进、改革试点等方面争取更多支持。同时,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实现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体化推进。

  2.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以评促改。一是畅通沟通渠道。线上线下多渠道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企业、群众诉求。二是持续对标对表。针对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本指标存在的问题及其他市区经验做法,逐项对标,确保国家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问题意识。在营商环监控常态化工作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落实,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持续优化提升。

  3.坚持效果导向,抓好政策落实。2020年我区在省市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今年要持续争先进位。一是狠抓政策落实。针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应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成效进行评估,形成政策落实工作闭环。二是广泛学习借鉴。深入学习吃透国家、省改革政策精神,广泛学习外地经验,形成更多具有济南特色的创新性、引领性政策举措。三是精心筹划准备。按照评价方式变化趋势,加强对本指标体系的调查研究,尽快调整工作方式,梳理政策、案例和其他佐证材料,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针对企业群众加大宣传力度。

  三、做好今年“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提升的主要措施及意见

  面对2021 年营商环境评价方式的新变化,我们要更加注重组织领导、工作联动、案件质效、多元化解、信息公开等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

  在济阳法院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指挥下,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及各派出法庭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共同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水平。

  2.加强工作协同联动

  积极对接金融、证券监管理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严厉打击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形成保护中小投资者多方合力。对损毁证据、转移财产等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需要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委托专业证券机构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提供技术鉴证工作,涉嫌证券期货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及各派出法庭)

  3.提升涉中小投资者纠纷案件审判质效

  不断提升涉中小投资者纠纷的审判执行质效,由违反证券市场秩序的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民事赔偿补强行政处罚,倒逼证券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营造良好的证券市场秩序。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从纸面落到实处,让更多市场主体通过证券市场进行投资,解决融资结构失衡的问题,加大权益类融资的比重,促进金融供给侧改革。(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及各派出法庭)

  4.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代表人诉讼机制

  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充分运用好中国投资者网进行线上调解,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对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民事赔偿纠纷,选取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具有代表性的个案作为示范案件,先行审理、判决。宣示法律规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引导其他当事人通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支持、引导投保机构依法及时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采取“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诉讼参与方式,省去代表人推选、权利授权等环节,加快诉讼进程,降低维权成本,震慑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及各派出法庭)

  5.加强宣传和示范引领

  培养证券期货纠纷、公司纠纷典型案例,通过多种途径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并进行解读,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发挥示范判决引导作用。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及证券监管部门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式、多角度的公益性法律宣讲。加强信息公开,设立专门栏目,及时公开涉投资者保护的司法政策及法律法规,方便投资者查阅。(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及各派出法庭)

  

  附:济阳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专班名单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6日

  济阳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指标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杨立新 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组长:代  波   党组成员

          柳  民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高卫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部门

  成员

  联络员

  审管办

  梁勇

  徐黎黎

  立案庭

  杨名峰

  陈家兴

  民庭

  孙兆明

  张  洁

  执行局

  王  莹

  田玉玺

  回河法庭

  贾传曾

  张天舒

  垛石法庭

  索同伟

  殷莹莹

  曲堤法庭

  张艳伟

  姜言

  崔寨法庭

  宗寿强

  王孝朋

  综合办公室信息科

  张  宾

  李  明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阳县新元大街 电话0531-81171234 邮编:251400